服務條款
SERVICE RULE
WONDERFUL TRUST FAST SAFE
Carrie in House(以下簡稱甲方)茲受客戶(以下簡稱乙方)委託從海外運送本委託單所列之物品回臺灣,雙方同意遵循下列條款:
一、 禁止託運貨物例示名單如下,詳細說明可參本公司網站公布之禁運用品名單,本公司保留解釋及隨時修改禁止託運貨物名單之權利。
禁運類別 | 相關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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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禁品 | 各類槍砲彈藥、煙火鞭炮、刀械、炸藥等 |
動植物 | 所有活體及非活體動植物、標本、花草種子、象牙、乾燥花 |
食品 | 任何可食用的物品、肉類食品、餅乾、糖果、寵物食品零食、寵物保健食品 |
保健食品及含有藥性物品 | 非符合台灣衛生署規範之保健健康食品(詳細限制請洽客服)及含有任何療效與藥性產品,減肥藥、維他命、退黑激素、鈣片、生髮水 *如需進口一般保健食品,請來信詢問客服 |
具有療效物品及醫療相關儀器 | 任何具有療效物品及醫療相關儀器,如血糖機、OK繃、體脂機、衛生棉條、驗孕棒及試紙、隱形眼鏡 等 |
所有情趣及色情用品 | 色情書刊,色情玩具等 |
液體及乳狀、膏狀物品 | 卸妝油、精油、化妝水、清潔劑、汽水、及飲品,含有液體的玩具及物品-如:水晶球,液體沙漏,融岩燈,螢光棒 |
粉末及粉狀類 | 蜜粉、奶粉、咖啡粉、砂土及泥沙等類型物品 |
易燃物品 | 含有酒精及揮發物質等物品、打火機、指甲油、光療凝膠類、去光水、香水、酒精、去漬油、油漆 等 |
含有電池產品 | 行動電源、鋰電池、相機、手機、筆記型電腦、平板電腦 |
高壓氣體 | 氣體罐裝瓦斯、防身噴霧、髮膠、殺蟲劑、滅火器、含有高壓氣體的瓶罐 |
槍型玩具模型與管制器械 | 模型槍、玩具槍、電動槍與警棍及甩棍、手指虎造型物品、鎮暴槍、胡椒噴霧、手銬 |
煤油燈及油箱 | 煤油燈、暖爐、煤油電暖爐、汽化燈 (無論新品或二手皆為禁運) |
違反著作權物品仿冒物品 | 盜版光碟CD、及違反著作權物品,所有仿冒品等 |
有價票券與錢幣 | 各國錢幣、有價證券、支票、虛擬錢幣卡片 |
菸酒類 | 菸草、雪茄、酒、電子菸及相關配件、電子菸油 |
其他類型物品 | 液晶觸控面板、除濕機、冷氣機、含磁性物品、礦石、隕石 等 |
附記1:部分敏感物品列為禁運項目:健康食品,wifi藍芽產品
附記2:以下品牌在美國地區無法使用代運服務,如需購買請填寫美國代購委託單:
Coach、Coach Factory、Dyson、Lego、AF集團、NIKE官網、FINISHLINE、ROOTS、ADIDAS官網、REEBOK官網、Kielh’s官網、SEPHOR、Patagonia、Brandy Melville、 Tmberland官網、Steinersports、Camper官網、Lacoste官網、Tommy官網、PANDORA、Tiffany & Co.
二、為遵守國際及我國運送法規及維護服務品質,甲方保留是否承攬之權利。
三、 若託運物之單價超過新台幣三萬元時,乙方應事先告知甲方,並應自行投保貨物保險,貨物保險之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。
四、甲方代運服務係屬國際空運,乙方託運之物品應自行要求供貨商妥善包裝,以免於運程發生破損、滲漏及衍生其他損害等情事,否則乙方對所生損害自負相關責任。
五、 乙方接獲甲方之到貨通知後,應於7個工作日內完成付款。乙方接獲到貨通知後,如逾14日仍未未付款或未指示其他處理方式者,乙方同意甲方得逕行處置貨物。因此所生包含但不限於逾期倉儲、銷毀貨品之相關費用,應由乙方支付之。
六、
1.乙方於受領託運物品時如發現異狀,應即拍照存證並於託運憑單簽註保留意見,作為賠償依據。
2.本託運物品處理發生、損壞、遺失之賠償責任:
1.) 除外責任:其發生係下列原因而致者本公司免負賠償責任:
A. 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戰爭、天然災害、交通事故等)發生,非甲方所能控制者。
B. 因出口國或進口國之政府機關之管制措施(如查驗貨、消磁、扣留、沒入等)而致者。
C. 託運物品係屬瑕疪品者(如廢品、送修貨品等)。
2.)如外箱完整而內容物損壞,或運送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所發生貨物毀損之情形,本公司概無需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( 如:沐浴乳、乳液…等 )
3.)甲方代運服務為跨國空運,在國際運送的過程中任何廠商都無法保證不會產生損害,建議您可與出貨廠商
聯繫,請他們加強您的商品包裝,降低商品受損機率。我們會在能力範圍內多加留意您的商品,但飛機運送時仍
無法保證絕對不會產生損害,請您委託前務必確認您的商品是否適合空運。本公司已善盡告知之責任,若因商品
本身結構問題而導致商品損毀且外箱無明顯破損時,或因運送中產生毀損或非本公司可究責之情事,本公司將不
對商品損壞負任何賠償責任
4.)託運物品發生遺失時,甲方所負之賠償責任,按乙方填寫之物品價值10%至最高新台幣$500
七、 乙方提供代運委託單給甲方時,即表示已詳細閱讀、暸解並同意以上條款。
2018.3.8 修訂